为索失窃物拘禁小偷三男子犯非法拘役罪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12-10
我市一家电器公司的3名员工,在抓获小偷后找不到失窃物品,便拘禁小偷欲以此要回损失,结果犯非法拘禁罪,被拘役5个半月。
被告人曾某、王某、黄某都是黄圃一电器公司的员工。2014年4月29日晚10时许,他们回宿舍发现财物被盗,随后抓获窃贼邓某。由于找不到部分失窃物品,曾某等人将邓某非法拘禁在宿舍610房内。5月1日凌晨2时许,警方在黄圃将曾某抓获,随后将王某、黄某抓获,并解救出被害人邓某。邓某因犯盗窃罪已被另案处理,曾某等人却不得不为自己的鲁莽付出代价。
今年9月22日,市第二法院开庭审理该案。3名被告人都很年轻,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不过,被害人邓某对引发该案有过错、3名被告人非法拘禁时间较短,没有殴打情节,属初犯、偶犯。法院根据案情,于近日作出上述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