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推销假炼金料牟利3.4万多元

男子犯诈骗罪被判徒刑22个月

  来源:中山商报  发布日期:2015-01-26

    谎称“氰化亚金钾”可以还原炼出黄金,其实是7瓶假化工原料,但却以此诈骗他人34600元。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刘某忠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氰化亚金钾是重要的电镀化工原料,活泼金属溶解于氰化亚金钾水溶液,可还原出金,市价较高。2013年5月初,刘某忠拿着“烟台某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等字样的“氰化亚金钾”到东升某废品站低价推销,并称只有3瓶,货物来源是“用剩的”,骗取现金9600元。同年9月2日,刘某忠又出现在东升汽车站门口路段,以低价销售4瓶假冒的氰化亚金钾骗得被害人许某永25000元。同年10月20日,刘某忠以同样的方式再次行骗时,被识破骗局的被害人杨某康等人抓获交公安机关归案,当场缴获5瓶假冒的氰化亚金钾。
    法院认为,刘某忠无视国家法律,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刘某忠第三宗诈骗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刘某忠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 关闭 ]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