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婚礼之机盗窃8次女子被判刑25个月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01-28

    一名女子先后在石岐区、小榄镇等地趁婚礼之机实施盗窃8次,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记者昨日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她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2月,被告人房某窜至小榄镇大石街一住宅处,趁该户人家举行婚礼之机,混进住宅一楼新娘的睡房内,盗走放在床头柜抽屉内的利市封。据调查,被告人先后在石岐区、小榄镇等地趁婚礼之机共实施盗窃8次,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去年8月,被告人携盗得的笔记本电脑到石岐区民权路二手市场准备销售时,被其中一名被害人徐小希发现并扭送至公安机关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房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 关闭 ]  [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