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女子骗亲友600万元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01-29
东凤一女子诈骗亲妹妹等7 位亲戚高达600余万后自首。
——切莫挥霍亲人和朋友的信任,因为一次就足以挥霍一空。
——题记
本报讯 东凤一女子诈骗亲妹妹等7位亲戚高达600余万后自首。记者获悉,市中级法院昨日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阿娟(化名)2012年起,采取虚构其供职的公司有大量承兑期票业务,以及能帮助被害人在银行办理理财业务等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欺骗被害人杨某、亲戚陈某、许某等7人通过银行转账或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其出借欠款。阿娟将上述款项用于赌博及支付他人利息。至2014年3月,被告人阿娟骗得上诉被害人共计人民币686.4万元。其中,亲妹妹杨某被骗达251.9万,朋友黄某被骗达346万。
庭审中,阿娟称起初借款只是为了偿还赌债,后来为了偿还本金和利息只能采用 “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找其他人借钱,具体方式是虚构自己是中山市某电器公司的财务助理,公司有大量承兑期票,并承诺5%-10%的月息。借款对象包括自己的亲妹妹和其他亲朋好友。每次借款都有写借据。阿娟自称案发前已经偿还了被害人大部分借款,后因剩余部分无力偿还,自行到公安机关投案。
检方认为被告人阿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阿娟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