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屡盗士多店专门偷香烟和饮料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02-13
两名广西男子因没钱抽烟,便屡次盗窃同一士多店的香烟和饮料,顺手拿走了100余元现金。近日,市第二法院以被告人黄某贤、李某志犯盗窃罪,分别判处他们有期徒刑8个月和半年,并各处罚金2000元。
何先生在南头镇滘心村经营一间士多店。2014年8月8日开始,他接连几天发现店里的香烟和饮料被盗走,还损失了几十块现金。何先生给店里换了锁,但盗窃事件仍在发生。8月17日凌晨,何先生决定在店里蹲守。当天凌晨1时许,一名男子扒开士多店的墙砖潜入了店内,结果被何先生抓获。行窃者是26岁的黄某贤,广西人。不久以后,他的同伙、18岁的李某志也被警方抓获。两人供述了多次盗窃何先生士多店的经过。
黄某贤和李某志从2014年8月8日凌晨开始至8月17日凌晨,4次入店行窃,专偷香烟和饮料,共计2084元。市第二法院认为,黄某贤、李某志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法院结合案情,于近日对两人作出上述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