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女友2万余元还改密码 男子获刑10个月缓刑1年半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03-09
因为手头没钱用,41岁的练某在小榄镇盗得其女友小吴的建设银行卡并取走2.2万余元。3月4日,市第二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练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半,并处罚金5000元。
2014年6月30日下午,没有工作的练某因手头紧没钱用,加上借熟悉女朋友生活习惯与屋内环境情况,便趁小吴不备盗走了她的银行卡并多次盗取人民币共22100元。此后,练某还改动密码,阻止小吴查询存款。
小吴几个月后去银行取款,发觉密码不对被锁死,她在解码后向银行查询发觉款项被盗后遂报案。2014年10月22日晚9时许,练某被警方抓获。案发后,小吴对练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近日,法院结合案情对练某作出上述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