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网吧偷内存条拒捕犯抢劫罪获刑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03-13

    9岁的广西小伙覃某结伙到网吧盗窃内存条,使用暴力并逃窜而构成抢劫罪。昨日,市第二法院通报,覃某一审被判犯抢劫罪,获刑1年4个月并被处罚金2000元。
    2014年3月14日晚10时许,覃某受3名男子(在逃)雇请,明知该3名男子携带辣椒水的情况下,仍参与共同盗窃该网吧内电脑主机的内存条13条、CPU10个(共价值3780元)。
    在被人发现后,3名男子朝对方喷射辣椒水抗拒抓捕,覃某明知这一情况仍一起逃跑,后被群众扭送公安机关归案。破案后,民警在覃某身上缴获电脑内存条4条、CPU3个(共价值1130元),并已发还被害人,其余赃物未能缴回。据覃某供述,他为了100元报酬参与了共同盗窃。
    法院认为,覃某结伙盗窃他人财物,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他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覃某在抢劫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近日,法院对覃某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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