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输钱为由敲诈游戏机室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03-13

    24岁的江西男子刘某把敲诈勒索对象瞄准了游戏机室。2014年7月,他两次在东凤镇以玩老虎机输了几千元为由要求经营者退还钱财。记者昨日从市第二法院了解到,刘某犯敲诈勒索罪,获刑10个月并被处罚金3000元。
    蔡先生是东凤镇一间游艺娱乐中心的经理。2014年7月7日晚11时许,一男子走到前台对蔡先生说:“我以前在你们机室玩了很多钱,现在我要拿回之前玩的5000元!”蔡先生和同事劝男子不要激动,但男子手持凳子砸向游戏机。最终,蔡先生无奈之下给了男子2000元。
    2014年7月9日晚7时许,东凤镇另一间游戏机室也发生类似案件。一男子以输了钱要求赔偿,并以赶走客人相威胁,向管理员陈先生勒索2500元。“我跟他说自己是打工的,没权给他钱。我让他留下电话,让我请示老板后再给他钱,但他不答应,一定要收了钱才肯走。我就要求给钱的时候要录像以向老板证明,该男子答应了。我就给了他3000元钱,并叫郭某某在给钱的时候录像,紧接着我就打电话报警。”随即,警方接报后在游戏机室将被告人刘某人赃并获。
    法院认为,刘某的两次行为都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他第2次敲诈勒索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近日,法院结合案情对刘某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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