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千余假冒名牌鞋获刑15个月

涉案男子同时被处罚金7万元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03-24

    广西男子杨某在小榄镇生产、销售“Timberland”等千余双名牌成品鞋,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记者昨日了解到,市第二法院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杨某1981年出生于广西,在小榄镇经营一间无牌鞋厂。去年4月3日,警方在厂内将杨某抓获,并现场查获假冒的 “Timberland”成品鞋1388双(价值69884元)。从2014年2月始,杨某在未经“Timberland”及“Ferrari”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在鞋厂里生产、销售非法制造的标有“Timberland”注册商标的成品鞋1300双(价值57350元)、标有“Ferrari”注册商标的成品鞋120双(价值6120元)。
    近日,法院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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