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猥亵前女友男子获刑2年3个月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03-31

    本报讯 中山小伙黄某与前女友分手后心不甘,先是非法侵入前女友小吴住宅,后又非法拘禁并猥亵小吴。3月30日,市第二法院通报,被告人黄某被判犯非法拘禁罪获刑10个月,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获刑1年9个月,法院两罪并罚对他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
    黄某,1991年出生于中山市,高中文化。黄某与小吴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分手后,黄某多次纠缠小吴。2014年7月26日3时许,黄某侵入小吴家中,后被小吴发觉。小吴通过微信质问他,并称要报警。当晚8时许,黄某约出小吴,要求她出具协议不追究其责任,遭到小吴拒绝。
    恼羞成怒的黄某对小吴拳打脚踢,迫使吴下跪,将吴禁锢。2014年7月27日10时许,黄某又对小吴进行猥亵。后在小吴出具协议后才将她释放。当天下午1时许,黄某得知小吴报案后向警方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经鉴定,小吴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黄某已赔偿小吴医疗费4000元。
    法院认为,黄某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情节,他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从重惩处;同时,他又以胁迫方法强制猥亵妇女,这一行为又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应依法惩处。法院两罪并罚,于近日对他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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