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入珠宝行行窃未遂获刑10个月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04-29

    本报讯 一名云南男子凌晨携钳子等作案工具窜至珠宝行,入内破坏报警器后准备盗走价值数万元的金银饰品。4月27日,市第二法院通报,被告人刘某均因犯罪未遂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刘某均29岁,初中文化。2014年9月29日凌晨1时许,刘某均携带钳子等作案工具来到黄圃镇升平街某珠宝行,用钥匙和液压钳撬开门锁,破坏了珠宝行的报警器后,盗窃18K 金饰品12件、钯金饰品25件、铂金饰品7件(共价值2万元)及银饰品449件(未能核价)。
    刘某均还没来得及把金银饰品偷走,就被赶至现场的警方人赃俱获。破案后,警方已将缴回的被盗财物发还珠宝行。近日,市第二法院结合案情,对他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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