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保安冒充老板亲戚骗了3万多元

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刑13个月罚5000元

  来源:中山商报  发布日期:2015-05-11

    商报讯  东凤镇一楼盘的工地保安,冒称其系工地公司股东、董事亲属,诈骗2名被害人3万多元,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某强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胡某强是中山人,去年5月1日,他虚构自己是该工地建筑公司股东亲属的身份,以向被害人宋某全购买石灰的名义,骗得宋某全2万元。去年4月26日至5月22日,胡某强以同样的虚构身份,以向被害人温某城销售工地废铁的名义,先后骗得温某城1.7万元。破案后,胡某强向宋某全退赃15340元,但诈骗温某城的赃款未缴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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