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可帮忙上公校骗多人7万余元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06-10
一名男子在东升镇以有能力帮助被害人领取查扣车辆、办理驾驶证及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为由,先后骗取6名被害人钱财共计7 万余元。昨日,市第二法院通报,该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波有期徒刑1年7 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期间,被黄某波在东升镇以有能力帮助被害人领取查扣车辆、办理驾驶证及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为由,先后骗取6名被害人共计71700元。其中,2013年至2014年8月,黄某波以帮助被害人田某洪、陈某全领取被扣车辆、办理驾驶证等理由骗取田13500元,骗取陈16200元。
2014年4月至9月期间,黄某波以帮助被害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为由,通过钟某兴(另案处理)以收取入学费用的名义,先后骗取被害人张某玲、邹某、林某信、侯某华共计4万元。破案后,上述款项已归还被害人。近日,市第二法院结合案情,对黄某波作出上述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