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持刀抢女司机劫财3万获刑6年多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07-21

  本报讯 昨日,市第二法院通报了一起抢劫案的判决。两名男子在古镇寻找女司机为作案目标,持刀入车抢劫。虽然在两起案件中劫财仅3万余元,但由于性质恶劣,两人近日分别被判刑6年5个月和6年9个月,并各被处罚金5000元。
  2014年3月31日晚10时40分许,万女士将车停在古镇一商铺门口,准备下车时,突然被后方一男子蒙住嘴巴推回车内。“他叫我把后门打开,并让我坐在副驾驶位上,随后另一男子也进来了。”万女士说,他们亮出小刀,说“谋财不害命”。万女士第一次给了1000元现金。“他们嫌少,我又给了他们美元900元,他们还继续要钱。”万女士害怕地拿出银行卡并告诉他们密码,其中一人去柜员机取走了4300元,后将车钥匙、银行卡、身份证等还给了万女士。
  近一个月后,古镇再次发生类似抢劫案。受害人汤女士损失2.1万元。去年6月20日晚11时许,古镇警方将被告人肖某明、谢某辉抓获归案。破案后,赃款没有缴回。市第二法院认为,肖某明、谢某辉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近日,法院结合案情,对两人作出上述判罚,并责令他们退赔两被害人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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