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城小学原校长张蓉贪污获刑6年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08-12

原标题:贪污52万冬夏令营结余款

      菊城小学原校长张蓉获刑6年

  本报讯 6年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学校冬、夏令营活动的结余款52万余元,原菊城小学校长张蓉去年底一审获刑6年并被处没收财产10万元。被告人张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今年6月二审该案。记者8月11日从市中级法院了解到,该院终审驳回了张蓉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3年9月,张蓉受小榄镇政府委派担任中山市菊城小学校长。2006年至2012年期间,张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该校组织学生冬、夏令营活动收取的费用结余款共计520825元予以侵吞。
  2012年6月,小榄镇纪委接到举报后约谈张蓉,张蓉到案后承认私自留存举办冬、夏令营结余款,并向小榄镇财政退出赃款478900元。
  2014年6月5日,张蓉在贵州落网。归案后,她的家属代为退赃45031元。2014年12月底,市第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蓉职务犯罪案。法院认为,张蓉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侵吞公共财物,她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由于张蓉有自首情节,且全额退赃并获得菊城小学谅解,法院一审对她从轻处罚,判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张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张蓉认为,菊城小学为民办学校,她是通过公开竞聘担任该校校长的,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此外,涉案款项是菊城小学办学盈余,属私有财产,而非国有财物。张蓉认为她不构成贪污罪。
  今年6月,市中级法院二审该案。市中级法院认为,菊城小学的工商登记资料、小榄镇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都证实,菊城小学的最终投资者是小榄镇政府,学校的资产由镇属全资公司中山市小榄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学校收支自2002年9月后纳入镇财政管理。
  张蓉的任职文件也显示,她担任菊城小学校长是由小榄镇党委任命的,应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此外,多名证人证实菊城小学的收入都要上缴至小榄镇财政结算中心,该中心根据小榄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制定的方案下拨经费。因此,学校举办冬、夏令营的结余款应当上缴小榄镇财政结算中心,属公款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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