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员机前调换他人银行卡

男子盗财4万余获刑2年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08-13

  本报讯 银行柜员机处是“拍肩党”、“捡钱党”作案的高发地方。去年底,东凤镇两名储户都是在柜员机取钱时被人引开注意力,对方趁机调换信用卡盗取钱财共计4万元。该团伙的作案手法也五花八门,要么谎称被害人的摩托车被盗,要么谎称他人掉了钱。8月12日,市第二法院通报了这起盗窃案的一审判决。
  2014年11月21日下午5时许,马小姐到东凤镇东海二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员机取款。“有几名男子站在我身后,在操作柜员机过程中,一名男子对我说我的摩托车被盗了。”马小姐说,她往外面看了一下,再转过来操作柜员机时却看见有一张银行卡退出来。“我认出那张卡不是我的卡,而我旁边的男子转身离开,我意识到是他调换了我的银行卡就追了上去,但没追上。”马小姐随即打电话挂失,但卡内的24100元已被转走。
  和马小姐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付先生。去年12月17日晚上,他也是在这家柜员机存款。“一名男子拍打我肩膀一下,并称我掉了100元,我遂往地面看了一眼。”付先生发现,当时他左边和右边还各站了一名男子,其中站在左边的男子假装存款。“站在右边的男子称我的银行卡掉了,我觉得这3名男子形迹可疑,就拿了银行卡转身离开。”不久,付先生就收到银行卡被取款17200元的短信提示,才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调换了。
  今年1月8日,其中一名作案男子杨某聪落网。法院查明,江西人杨某聪还曾在2012年犯盗窃罪被判刑1年2个月。近日,市第二法院对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杨某聪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且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结合案情,一审判处杨某聪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8000元,同时责令他退赔两名被害人共计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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