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2072民初6783号起诉状公告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6-08-01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2016)粤2072民初6783号起诉状公告

中山市九优电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远通电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市九优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6)粤2072民初6783号。因中山市九优电器有限公司已停业,故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106108,.1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106108.10元为本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2015年6月25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书面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判决。本院定于2016年8月10日下午3时00分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黄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O一六年六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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