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2072民初10492号诉状公告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7-01-03


深圳市红鼎泰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兴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红鼎泰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判令:

1、判令被告立即赔偿因被告违约行为造成原告的车辆损失627500元及利息(从立案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至实际清偿日止)给原告;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本院定于2017年3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三楼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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