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买破壁机试用后“7天无理由退货”遭拒?法院这样判→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03-15

“网购的商品,我不试用一下怎么知道是好是坏。发现它质量有问题后申请退货,商家却说我试用过就不能退,这是不是离谱了点?”

日前,市民罗先生花339.9元在京东平台某电器专卖店购买了一台破壁机。他注意到商品详情页面明示“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试用后不支持)”,便安心下单付款。

收货当日,罗先生开箱试用了破壁机,发现机器存在转动停机问题。3天之后,他向卖家提出退货退款申请,却被对方以商品试用后不符合退货要求为由拒绝。罗先生转向京东平台提起申诉,未料平台称他未能提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报告,而已拆封试用会影响该商品二次销售,所以不支持罗先生退货退款。无奈之下,罗先生向中山市第二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案件承办法官指出,消费者在网购时,如果仅凭图片和文字展示,不容易判断商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即消费者在对网购的物品不满意时,可以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的权利。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罗先生试用商品后还能否适用7天退货规则。

法官认为,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罗先生虽然有对破壁机进行拆封并试用,但这符合消费者查验和确认破壁机产品品质、功能需要而试用商品的范围,且商家也并未提供证据证明罗先生的试用行为造成其商品价值的贬损进而影响其二次销售,应视为消费者收货后虽然有试用,但商品完好,可以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且商家在平台链接处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故消费者在限定时间内行使退货权时,经营者有义务接收消费者的退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最终,法院判决罗先生向某电器专卖店退还破壁机,商家在收到涉案商品的七日内向罗先生退回货款33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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