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村入户巧解群众“忧心事”

责任编辑:陈映彤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3-03-08

3月8日,记者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采用相对灵活的审判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就地审理、上门调解等巡回审判模式,力促案结事了,贴心解决了群众不少急愁难盼的“忧心事”。

  ■一次“有味道”的调解

  “楼下螺蛳粉店飘出来的气味太臭了,我在家里都不敢开窗,不然浓浓的臭味熏进来之后挥之不去。”家住东凤镇的市民陈先生向法官控诉着让他头疼的邻里纠纷。而螺蛳粉店店主则声称,店内装有独立的排气管道,异味很少外溢。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断,最终闹上法院。陈先生诉请螺蛳粉店停止散发臭味扰民,并赔偿他精神损失费、医疗费、物业管理费等合计4800多元。螺狮粉店店主不肯赔偿。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阮春莉即刻向中山市生态保护局东凤分局调取了相关资料,了解到该螺蛳粉店已进行整改,目前没有在店内加工臭味浓重的配料酸笋,店内未产生油烟等废气。

  既然店主愿意作出改变,那矛盾也并非无法调和。为解开双方的心结,法官阮春莉驱车前往东凤镇现场勘察,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并释明法理。“打官司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不低。邻里双方还得互相体谅,换位思考。谁能忍受家里天天有异味呢?”经过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店主终于松口同意调解。

  随后,店主与陈先生一起到法庭签署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店主还当庭支付了赔偿款。“辛苦你们了,这真是一次有人情味的调解呀!”临出法庭前,陈先生向法官连连道谢。

  ■现场巧解房屋渗水纠纷

  近日,法官伍执娟到一名原告家中实地勘查,以尽快审结一起长达两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阿光的家因为楼上漏水造成墙体及家具受损,令他不堪其扰,心生郁结,寝食难安。

  在阿光家中,法官仔细观察了房屋的受损情况,并倾听阿光、被告业主和开发商对渗水轨迹及致损原因的看法。“如果再叫鉴定公司过来,可能还会凿开我家的墙壁,我的损失会更加惨重。”阿光委屈地告诉法官。

  “建议大家还是从实际出发,何不各退一步让彼此损失最小化?”明晰了双方的主要矛盾后,法官首先稳定住当事人的情绪,并用通俗的话语向双方释法辩理,分析利弊,迅速提出了处理纠纷的方式。双方矛盾的调解愈发明朗。

  ■审执联动助解“薪”愁

  我市某连锁商超企业近年来经营不善,最终停业,名下多家门店被迫关门,职工也全部离职。由此引发的系列诉讼及执行案件标的额超过3000万元,其中包含92名职工共计约100万元的欠薪。

  日前,法官梁乐在主持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时,得知该公司配送中心有一批被物业方扣留的货物,价值近300万元。深知工人讨薪的心情迫切,梁乐第一时间就与负责该企业执行案件的法官黄炳炎对接。当天下午,法官们与企业负责人齐齐赶赴配送中心。在法官不厌其烦地向物业方释明法律关系后,物业方主动配合打开配送中心及仓库大门,协助本次货物查封顺利完成。

  为及时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审执办案人员决定,对查封物处置变现后优先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 中山日报

记者 余晓霖 通讯员 顾丽娟 冯婉婷 侯艺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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