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万元工资收到了!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02-08

54万元工资收到了!

太好了,我们的工资全部都到账了,感谢法官!”


近日

中山某塑料公司(化名)的19名工人

顺利在节前收到了54万元工资

工人代表们向市第二法院的

执行干警竖起了大拇指



早前,中山某塑料公司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中山某金属厂诉至法院。

原告金属厂对该公司名下16台注塑机设备申请了保全查封。诉讼期间,双方就货款问题曾达成调解,但被告塑料公司始终未依约履行,无奈之下金属厂向市第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承办人陈国鹏立即联系双方公司开展调解工作。

“我们也想要和解,但是对方的货款支付方式我们不能接受!”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虽有和解的意愿,但始终未能就结清货款的方式和时间达成一致。

最终,协商无果之下,金属厂再次向法院申请,要求对已查封的16台注塑机进行扣押。




“法官,这些机器不能搬走!”

“要搬也行,那先把我们19名工人4个月的工资结了再说!”

“54万元呢!那可是我们的血汗钱!”

在塑料公司的工作车间内,19名工人情绪激烈,不同意法院扣押机器。

“法官,塑料公司还拖欠我的租金、水电费呢!”

与此同时,厂房房东也提出塑料公司尚欠租金、水电费合计超过100万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如何维护好各方权益?

法官一边向大家解释财产查封变现的法律流程,一边积极与塑料公司所属镇街的人社部门沟通协调。

在现场,执行干警与镇人社分局工作人员分成几组,分工配合。

一组向房东释法,建议其就租金等问题尽快向法院起诉,待文书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后参与分配,为顺利完成扣押提供条件;一组安抚现场工人情绪,逐一登记核实工人身份信息和欠薪数额;一组与塑料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其积极配合妥善处理欠薪问题。

经过协商,厂房房东表示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再阻拦;申请执行人也同意仅扣押11台注塑机,由法院现场处置另外5台注塑机,供结清工人工资款用。

最终,法院处置注塑机获得款项45万元,塑料公司另外自筹9万元,19名工人顺利在春节前收到54万元安“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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