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2072民初2444号公告送达传票副本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7-09-28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粤2072民初2444号

 

梁宇辉:
  本院已受理原告刘胜旗诉被告梁宇辉、黄玉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2072民初2444号案件的开庭传票。本院定于2017年11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一楼第七审判庭审理此案。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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