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2072民诉前调15336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07-26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2072民诉前调15336号
郭呈涛:
本院受理申请人黄锐和与被申请人中山市长泽科技有限公司、郭呈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
黄锐和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一、中山市长泽科技有限公司、郭呈涛向黄锐和支付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668010元及逾期付款滞纳金(以668010元为基数,自2023年3月6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3月26日为24936.91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中山市长泽科技有限公司、郭呈涛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申请人郭呈涛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9月23日11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八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联系电话:0760-22588261 承办法官:朱鹏 书记员:黄嘉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