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2072民初11613号民事裁定书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09-02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2072民初11613号
凌华东:
本院受理原告范世琼与被告凌华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24)粤2072民初116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范世琼撤诉处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