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2072民初11613号民事裁定书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09-02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2072民初11613号


凌华东:

本院受理原告范世琼与被告凌华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24)粤2072民初116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范世琼撤诉处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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