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06-26

今天是国际禁毒日

为严厉打击和有效震慑

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持续强化禁毒预防教育宣传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

三起涉及新型毒品依托咪酯的

贩卖毒品罪案件


01宣判现场:被告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24年1月,被告人曾某(化名)在中山市横栏某出租屋内向未成年人贩卖含毒品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4个,并与他人一起分吸了1个电子烟弹。市第二法院以被告人曾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02宣判现场:驼背的父亲看着被判刑儿子泣不成声


2023年10月,被告人陈某(化名)、王某(化名)经合谋,多次在中山市古镇镇贩卖含毒品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6个及电子烟杆5支,并容留14周岁的未成年人吸食含毒品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市第二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四千元;被告人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03宣判现场:悔不当初 引以为戒


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廖某、汪某、谢某(另案处理)经合谋,多次在中山市小榄镇贩卖含毒品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29个,数量较大。市第二法院以被告人汪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廖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官说法

市第二法院副院长史国荣表示:毒品猛如虎,新型毒品层出不穷。近几年来,泛滥的“上头”电子烟,多数是添加了依托咪酯的“毒烟”,依托咪酯作为一种新精神活性物质,长期吸食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和类似醉酒的状态,大量吸食还会导致易怒、懒惰,甚至会引起死亡。
2023年,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发布,2023年10月1日起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至此,依托咪酯开始属于刑法上的毒品管制物,吸食依托咪酯就是一种吸毒行为,非法走私、贩卖、运输、持有依托咪酯都将按涉毒品违法犯罪进行处理,受到法律严惩。

如今,贩毒手段层出不穷,贩毒人员为了钻法律的空子,将依托咪酯勾兑在电子烟烟粉、烟弹中进行售卖,新型毒品不是时尚潮流,年轻人应警惕“合法上头”的骗局,摒弃侥幸心理,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严守法律法规,坚决远离毒品犯罪,切莫蹉跎青春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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