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2072民初4618号民事判决书
责任编辑:林观夏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7-12-18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72民初4618号
梁培添:
本院受理原告梁俊贤诉被告梁培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2072民初46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梁俊贤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66元,由原告梁俊贤负担(该款已由原告梁俊贤预交) 。
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发出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