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4-11-06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2072民初15762号
麦嘉浩:
原告深圳市奔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麦嘉浩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2072民初157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深圳市奔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