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2072民初2335公告开庭传票
责任编辑:叶秋红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7-12-29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2072民初2335号
卢权辉:
本院已受理原告伍健鸿诉被告卢权辉、孙咏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2072民初2335号案件的开庭传票。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冼伍根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李世寅、朱永前组成合议庭,书记员由郭小兰担任,本院定于2018年1月10日16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审理此案。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