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2072民诉前调20873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5-01-20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2072民诉前调20873号

莆田市城厢区蔡文武贸易商行: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莆田市城厢区蔡文武贸易商行、云霄县禾屿百货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一、判令上述被告立即停止侵害“美的”“Midea”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判令上述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因维权所支出的合理开支;

三、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告莆田市城厢区蔡文武贸易商行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3月10日10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九洲基东生西路131号民事审判二庭

联系电话:0760-22588599 承办法官:吴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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