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2072民初169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5-02-12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2072民初169号

赵均贤:

本院受理原告郭坤森与被告赵均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2072民初1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

联系电话:0760-22589960 承办法官:陆沛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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