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2072民初169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5-02-12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粤2072民初169号
赵均贤:
本院受理原告郭坤森与被告赵均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粤2072民初1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
联系电话:0760-22589960 承办法官:陆沛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