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2072民诉前调2400号
责任编辑:李珏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5-02-14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2072民诉前调2400号
江西快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罗猛与被告唐炳鑫、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江西快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
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一、撤销2023年10月11日原告罗猛与被告唐炳鑫、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签订的《人身损失调解协议》;
二、三被告支付原告交通事故赔偿款143087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被告林建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5月8日8时45分在本院第27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生西路131号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联系电话:0760-22588859、22588853 承办法官:瞿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