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2072民初3645号民事上诉状
责任编辑:蔡思颖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8-09-13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72民初3645号
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隆九进口食品商行:
本院受理原告易杏枝诉被告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隆九进口食品商行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易杏枝在法定期间内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2072民初3645号民事上诉状
因本院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向你发出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凤人民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