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粤2072民初6739号民事上诉状公告

责任编辑:蔡思颖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8-09-13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粤2072民初6739号

李番庭

  本院受理腾凤连与被告李番庭、廖纪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告廖纪传提出上诉,因你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18)粤2072民初6739号民事上诉状,上诉如下: 

一、请求撤销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8)粤2072民初6739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判决,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 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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