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995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10-08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72民初995号


佛山市顺德区潮力宝电器有限公司、吴应广:

一、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湘安电机电器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顺德区潮力宝电器有限公司、吴应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开庭传票、原告补充的证据。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4日10时00分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东凤法庭第二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二○一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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