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10952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10-18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72民初10952号

                 

黄玉燕、梁宇辉、梁绮雯、林翠颜、中山市小榄镇金鼎五金塑料制品厂:

本院已受理(2019)粤2072民初10951、10952、10953、10954、10955、11808、11809、12059、12061号原告周慧卿、伍涛、毛定文、陈建、刘胜旗与被告中山市正德商业有限公司、中山市小榄镇骏之杰五金厂、东莞市中良运动器材有限公司、郓城顺发轴承有限公司、中山市金铠贸易有限公司、黄玉燕、梁宇辉、梁绮雯、林翠颜、中山市小榄镇金鼎五金塑料制品厂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共九案,因本院无法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月7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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