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2484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10-25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72民初2484号
罗建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协城照明有限公司与被告何洪泰、中山市小榄镇精锐电器厂、罗建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19)粤2072民初24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中山市协城照明有限公司对被告罗炳鋆的起诉。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