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9900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10-25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72民初9900号


蓝文东、中山市确盈物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间芬诉被告蓝文东、中山市确盈物资有限公司、李澎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追加被告申请书、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

一、请求判决被告蓝文东即时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30‰/月计算,从2014年1月3日起计至本息还清时止,其中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2月3日利息已付27500元,尚欠该月利息17500元);

二、请求判决被告蓝文东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00000元;

三、请求判决被告蓝文东支付原告律师费30000元;

四、请求判决被告中山市确盈物资有限公司、被告李澎栋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五、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已向你们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本院定于2019年12月17日10时00分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东凤法庭第三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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