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9900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10-25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72民初9900号
蓝文东、中山市确盈物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间芬诉被告蓝文东、中山市确盈物资有限公司、李澎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追加被告申请书、证据、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有关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
一、请求判决被告蓝文东即时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30‰/月计算,从2014年1月3日起计至本息还清时止,其中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2月3日利息已付27500元,尚欠该月利息17500元);
二、请求判决被告蓝文东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00000元;
三、请求判决被告蓝文东支付原告律师费30000元;
四、请求判决被告中山市确盈物资有限公司、被告李澎栋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五、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已向你们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本院定于2019年12月17日10时00分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东凤法庭第三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