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12027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10-25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72民初12027号


丘连标:

本院受理原告中安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诉被告丘连标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19)粤2072民初1202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一、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垫资款59000元及垫资款利息(代偿款59000元自2018年4月24日起暂计至2019年8月10日止的利息18697.7元,此后的利息按日利率0.067%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代偿款之日止),暂合计77697.7元;

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将视为放弃书面答辩的权利。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长杜万枝,审判员梁瑜、黄好娇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郑安淇。本院定于2019年12月30日下午4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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