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3635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10-29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2072民初3635号
江鉴麒:
本院受理原告易正权诉被告钟有才、江鉴麒、莫雪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
一、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从2017年5月1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二、三对被告一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江鉴麒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本院定于2019年12月30日下午15时00分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五楼第二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