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7910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11-19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2072民初7910号


深圳市罗德韦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郑文: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逸家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罗德韦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郑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无法联系,相关负责人下落不明,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及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

1.请求判令两被告连带向原告清偿货款736057.45元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736057.45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请求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深圳市罗德韦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郑文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本院定于2019年12月30日下午15时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五楼第二十七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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