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2072民初11122号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9-12-16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2072民初11122号


广州驷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恒发金属热处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驷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

被告支付加工费172552元及赔偿利息损失给原告(以欠款金额172552元从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至清偿之日止)。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本院定于2020年2月28日9时30分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三楼第十五审判庭审理此案。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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