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 我们在行动
责任编辑:杨宜瑾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21-12-03
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在每年的12月4日设立的节日。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普法活动
为推进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2月3日下午,我院派干警积极参与在小榄体育馆南广场举办的2021小榄镇“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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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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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活动,我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和民事审判二庭派出干警参加。活动中,干警向辖区居民和群众发放宣传资料,通过知识问答、法律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耐心讲解“12·4”国家宪法日的由来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宪法》的认识与拥护。同时,通过列举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以案说法,倡导群众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增强了辖区居民的法制和法律意识。
12.4宪法日
此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居民法律咨询100多人次。通过现场宣传,让群众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提高了群众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下一步我院将通过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尊重宪法、维护宪法、使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山二院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