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报批到市场表演引拥堵 两男子阻挠执法咬伤警察

分获10个月及1年有期徒刑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4-09-02

    今年3月,两名男子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组织,在小榄镇宝丰市场表演唱歌,并引发交通拥堵。当警方执行公务时,这两名男子阻挠执法并打砸警车咬伤警察。昨日,市第二法院通报,两名男子被判犯妨害公务罪,分获10个月及1年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28日晚7时许,江西人陈某国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组织余某伟及付某静(另案处理)等多人在小榄镇宝丰市场表演,并引发大量群众围观导致交通堵塞。公安人员、辅助执法人员及治安员前来维持秩序,遭到陈某国等人阻挠。过程中,陈某国持拐杖砸坏警用摩托车、警用面包车的挡风玻璃,用剪刀破坏警戒线并组织其他成员阻碍执法车辆离开,余某伟持拐杖砸坏警用摩托车、警用面包车的挡风玻璃,付某静在被带离现场时咬伤执法人员刘某真右手臂,陈某国等人还纠集他人辱骂公安人员并煽动群众阻碍公安人员执行公务。
    随后,公安人员将陈某国、余某伟等人抓获归案。经鉴定,执法人员刘某真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认为,陈某国、余某伟的行为都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在近日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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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公共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依照有关安全、消防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出场所应当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在安全出入口设置明显标识,保证安全出入口畅通;需要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舞台、看台,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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