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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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我我院主要职责:审判法律规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围绕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管理机关和人民法庭的思想政治、纪检监察、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构成及机构设置
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本院共设有20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关和3个人民法庭。核定编制24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65人、工勤11人、其他编制70人(聘用制法警30人、雇员40人)。现实有公务员138人、工勤7人、聘任制法警28人;另有退休人员2人,临工2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院2015年财政预算收入5336.92万元,预算支出5336.9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140.3万元,项目支出1196.62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其他(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