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朋友“出头”打伤他人后逃离

3个月后被抓获,被法院判刑7个月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5-10-23

  本报讯  10月22日,市第二法院通报了一起故意伤害罪的判决。他人在网吧打游戏时产生争执,23岁的中山人黄某受人指使,殴打对方致轻伤二级。近日,他被法院判刑7个月。
    2015年1月5日2时许,梁某龙(已另案处理)在阜沙镇创意网吧因打游戏与同学梁某浩发生争执,遂指使黄某殴打梁某浩致伤后逃离现场。4月7日19时40分许,警方在佛山一网吧将黄某抓获归案。
    经鉴定,梁某浩的鼻骨粉碎性骨折及双侧上颌骨额突、鼻中隔前端,符合钝性外力作用所致,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告人称,他接到朋友电话说有人在网吧欺负他,他遂赶到网吧教训对方。近日,市第二法院结合案情,对黄某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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