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酒劲持斧头寻衅滋事

该男子获刑13个月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10-28

  本报讯 乘酒劲持斧头进行闹事,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
    经查,黎某,男,1993年出生于贵州省,布依族,初中文化,农民。2014年11月5日晚9时许,黎某与柏某、何某等人在古镇镇七坊某酒店KTV内喝酒。次日1时许,黎某见酒店门口有人持刀棍斗殴,遂参与聚集,乘酒劲持斧头砍击在场维持秩序的区某未果,又脚踢区某并用斧头打砸警用摩托车(维修费用480元),引起多名路人围观。稍后,黎某搭乘套牌汽车逃离现场。接报后,公安人员跟踪该车至古镇镇曹三村三加三超市附近将被告人黎某抓获归案,并从车内缴获斧头4把、砍刀1把。
    近日,法院结合案情对其作出上述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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