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勒索摊贩索“保护费” 两男子分别获刑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12-08
本报讯 两名男子在横栏镇以威胁或砸被害人摊档的方式,勒索多名摊主钱财。昨日,市第二法院通报了这起发生在今年5月的敲诈勒索案的判决。被告人罗某文和安某被判犯敲诈勒索罪,分获刑8个月和7个月,并各被处罚金3000元。
20岁的罗某文是云南人,和他同龄的安某是贵州人。2015年5月中旬至5月24日间,罗某文、安某多次在横栏镇永兴工业区某网吧附近,以威胁或砸被害人摊档的方式,向在该处摆摊的4名被害人索要每月300元的“保护费”。其中两名摊贩拒绝交纳,另有两名摊贩分别交了150元、300元。5月24日上午7时许,罗某文、安某再次来到该处向被害人练某华索要“保护费”时,被警方抓获归案。
近日,市第二法院结合案情,对两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