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网络卖淫信息男子被骗1.4万

两行骗者退赔被害人损失后获轻判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12-08

  本报讯 昨日,市第二法院通报了一起较为特殊的诈骗案判决。两名被告人(一男一女)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卖淫信息进行诈骗,一名男子轻信此信息被骗1.4万元。在退赔被害人损失后,两被告人获得从轻判罚。
  29岁的被告人陈某(男)和28岁的周某(女)都是湖北省天门市人。2015年5月16日,陈某、周某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卖淫信息与被害人刘某取得联系后,以收取性交易服务费、路费等为由,欺骗刘某向其指定的农行账户汇入14000元。
  2015年7月18日晚上8时许,警方在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雅湖村一住宅楼下将陈某、周某抓获归案。破案后,被告人家属已代两名被告人向刘先生退赔14000元,并获得了刘先生的谅解。
  近日,市第二法院判决两被告人犯诈骗罪,陈某获刑8个月,周某获刑8个月,缓刑1年半,两人均被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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