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宗刑案9名罪犯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5-12-18
12月17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在机关大审判庭对横栏镇辖区的6宗刑事案件9名罪犯进行集中宣判。共有9名涉及盗窃罪、抢劫罪、信用卡诈骗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故意伤害罪及聚众斗殴罪的罪犯被判处刑罚,其中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4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判处缓刑2人,1名罪犯为女性。
●案例:聚众斗殴致人亡,男子自首获缓刑
2014年8月29日晚11时许,马某军与陈某等人在吃宵夜时,因琐事与被害人梁某球、程某田等人发生争执。马某军遂打电话纠集邱某岭到场伙同陈某、曹某与被害人梁某球等人打斗,期间陈某被围殴倒地,马某军及曹某逃离现场。
随后,邱某岭等人携带钢管等工具又赶到现场,并持械殴打梁某球、程某田致伤。经法医鉴定,陈某因被锐器捅刺左胸外侧部致脾脏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另有两人分别受轻伤和轻微伤。去年8月30日3时许,犯马某军到横栏四沙派出所反映案发情况时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马某军无视国家法律,持械聚众斗殴,他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应依法惩处。马某军有自首情节,可减轻处罚。鉴于马某军有悔罪表现,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律规定。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处马某军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案情通报:涉土地纠纷而产生的刑事案件有所抬头
昨日的宣判现场除有法院、检察院相关领导参加外,还有横栏镇党政干部、企业职工、在校学生、村民代表及群众共200余人到场旁听。据市第二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和平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160件,判处犯罪分子2527人,其中涉及横栏镇的刑事案件180件,判处210人。
近年来,横栏镇社会治安逐步好转,但刑事案时有发生,因土地纠纷而产生的刑事案有所抬头。对此,横栏镇政府加大对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行为的治理力度。2015年,该院受理涉横栏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4宗,已宣判两宗,横栏籍被告人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8000元;横栏籍被告人梁某甲、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案人梁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