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公开宣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件
责任编辑:刘晓娜 来源:中山市第二法院 发布日期:2016-05-18
4月28日,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维护正常劳动关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省高院、市中院的指导下,我院公开宣判了一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件。我院还邀请了省人大代表蔡雁梅、黎伟良、市政协委员蒋跃、郑紫云、李小改、市人社局领导及法院特邀监督员、企业代表等20余人到庭旁听宣判。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广东电视台、中山日报、中山电视台等中央、省、市三级媒体20多名记者到我院采访报道。当日,中央电视台13:30分的新闻直播间及广东电视台珠江新闻眼、广东新闻联播等栏目及时对我院宣判会的情况进行了报道。
宣判会上,我院刑二庭法官徐宏向用铿锵有力地声音向被告人宋涛宣读了判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宋涛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宣判结束后,省高院刑一庭钟道春副庭长、省大代表黎伟良、市人社局张立波副局长、我院徐宏向法官接受了各大媒体记者的采访。
本次典型案件宣判会是我院建院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宣传活动。会前,省法院宣传处云利珍处长、刑一庭钟道春副庭长、市中院康军副院长分别亲自带队到我院察看宣判场地,现场指导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我院党组也高度重视,党组会为此还进行专题讨论,对整个活动进行周密部署,全体院党组均亲自现场指挥,确保了整个宣判及宣传活动有条不紊,达到了震慑犯罪、宣传法制的目的。
宣判现场
代表委员旁听
旁听席
采访省法院刑庭领导
采访省人大代表
采访市人社局领导
徐宏向法官接受采访